违规商家乱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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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亂丟垃圾罰2千

Published at Dec 01, 2025 03:12 pm
(斯市1日讯)位于拉穆宁村的一家商店因违反2021年《杂项违法行为法》(第30章)而被都东县公署执法部门处以2000元的罚款。
该违法行为是都东县公署执法部门人员在例行检查巡逻中发现。
该公司被给予七天时间缴纳罚款,否则将移交法院审理。如果罪名成立,该公司可能面临2000至10000元的罚款。
对于第二次或多次违法行为,处罚包括10000至30000元的罚款、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都东县公署执法部门提醒公众,特别是建筑物业主和企业,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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