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麗花:砂政府已提呈衛部 建議醫藥事務下放給砂
Published at May 19, 2023 01:08 pm
(本报古晋19日讯)砂总理署(法律、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州及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西达指出,在提交白皮书之前,砂政府已提呈给卫生部有关讨论将医药和保健事务下放给砂拉越的建议。
她表示,砂拉越政府提出的建议,是改善砂州的健康状况指标,缩小砂拉越在覆盖范围、可及性、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医疗保健差距,以加强乡村地区的健康和公共事业及卫生设施,以提升砂人民的卫生服务。
她说,这些都将通过赋予砂政府必要的卫生行政权力来实现,以使砂政府能够解决砂医疗保健系统的缺陷。
拿督莎丽花哈西达今日在砂拉越立法议会的问答环节中回答巴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的提问时指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80条第 4 款规定,赋予砂拉越这样的行政权力或授权是允许的。
她表示,该条规定“联邦法律可以规定州的行政权力应延伸至联邦法律的任何具体规定,并可为此目的授予权力和施加义务或州的任何权力”。
她说,这表明砂拉府所要求的行政权力可以通过上述规定给予或授予,以使砂政府能够在卫生事务上执行联邦职能,”她说。
拿督莎丽花哈西达表示,如果联邦政府不同意赋予行政权力,砂政府可以在提供必要资金的情况下进行行政安排,特别是在医院和诊所的设施、维护、人力资源和设备的设置方面,根据联邦宪法第 80(5) 条的规定。
“这可以在联邦和砂政府之间通过会谈和进一步谈判达成一致。”
她披露,联邦宪法第 80 条第 5 款规定,联邦和州之间可以作出安排,由一方当局代表另一方当局履行任何职能,以及此类安排可规定支付根据安排产生的任何费用。
Author
Koh Jia 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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