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丹莪7日讯)一名女子因涉嫌参与网络车辆销售诈骗活动,并以其银行账户充当“钱骡”,而被警方拘捕。
民丹莪警区主任副警监丹斯里坦斯利梅令(Tansli Mering)表示,逮捕行动由民丹莪警区总部商业犯罪调查组(BSJK)一支队伍于2026年4月6日上午约11时45分执行。
据悉,这名约50岁的女子被认为在电子商务诈骗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允许其账户接收受害者汇入的款项。
“初步调查发现,受害者在Facebook平台看到一则四轮驱动车型Toyota Hilux的销售广告,售价远低于市场价,因此产生兴趣。”他在今日声明中表示。
他指出,受害者随后按照嫌疑人提供的账户进行了多笔付款,却未察觉自己被骗。
“受害者的总损失估计达到43,596.75令吉。”
他补充,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女子还涉及在西连、当旺宜及罗东录得的其他几起警方报案。
“不过,检查其过往记录显示,嫌疑人此前并无任何犯罪记录。”
目前此案正根据《刑事法典》第420条调查,该条文规定若罪成,刑期为最少一年至最高十年,同时可能伴随鞭刑及罚款。
民丹莪警区主任副警监丹斯里坦斯利梅令(Tansli Mering)表示,逮捕行动由民丹莪警区总部商业犯罪调查组(BSJK)一支队伍于2026年4月6日上午约11时45分执行。
据悉,这名约50岁的女子被认为在电子商务诈骗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允许其账户接收受害者汇入的款项。
“初步调查发现,受害者在Facebook平台看到一则四轮驱动车型Toyota Hilux的销售广告,售价远低于市场价,因此产生兴趣。”他在今日声明中表示。
“受害者的总损失估计达到43,596.75令吉。”
他补充,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女子还涉及在西连、当旺宜及罗东录得的其他几起警方报案。
“不过,检查其过往记录显示,嫌疑人此前并无任何犯罪记录。”
目前此案正根据《刑事法典》第420条调查,该条文规定若罪成,刑期为最少一年至最高十年,同时可能伴随鞭刑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