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司法部惩教署25日发布正式文件,对前首相他信的假释程序及时间线进行说明。
文件指出,他信目前在曼谷Klong Prem中央监狱服刑,依据泰国最高法院刑事法庭的判决,前首相他信被判处1年监禁,自2025年9月9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假释程序,任何已定罪服刑者若符合2017版《惩教法》第52条第(7)款,以及2019版《囚犯权益、减刑及缓刑释放条件部令》及其2021年第2次修正版的全部资格条件,即可适用。所以他信须实际服刑达原刑期的三分之二时,才可获得假释权益,且假释期最长不超过原刑期的三分之一,在本案中是1年。
假释申请须经缓刑审议小组委员会审议通过,他信符合资格的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如果获得批准,次日(5月11日)可执行假释。
关于服刑时间的计算,泰惩教署严格依照《刑法典》第21条的规定:计算刑期时,从入狱当天开始整日计入,不分小时;若以月计,每月按30天;若以年计,按公历年计算。1年刑期(365天)的三分之二为8个月4天,或244天,在他信该案中对应的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可执行假释的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另外,他信是否需要佩戴电子监控设备,则由缓刑审议小组委员会依个案酌情决定。
泰惩教署强调,对每位已定罪服刑者的缓刑审议都严格遵循法律、部级法令、规章、操作指引和人权原则,绝无选择性待遇或超出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