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2日讯)劳工局执法人员在久纳村 的一家企业开展了一项检查行动,发现了雇主对本地和外国雇员犯下的六项违反《2009 年就业令》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未提供书面服务合同;支付的工资低于合同规定的金额;非法扣减工资;未提供公共假日工作的补休或双倍工资;未提供带薪年假;以及未提供由医生开具的病假。
如果罪名成立,雇主将面临最高 1000元的罚款。
劳工局提醒雇主遵守《2009 年就业法令》的规定,优先考虑员工福利。
如果罪名成立,雇主将面临最高 1000元的罚款。
劳工局提醒雇主遵守《2009 年就业法令》的规定,优先考虑员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