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2日讯)多名车主受到疑似“购车投资出租”计划吸引,将轿车交由一家私人出租公司作为电召车用途后,如今不仅租金停发,连车子也下落不明,令他们背负车贷、罚单及车险费用,损失惨重。
其中4名事主于周五出席由马青巴生区团团长黄子轩召开的记者会,并由两名黄姓姐妹事主(34岁与31岁)代表发言。
两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女事主指出,她们于2023年经朋友介绍参与这项投资计划,并通过“压缩贷款”(Compress Loan)方式,以自己及家人名义向银行申请汽车贷款,一口气签下十多辆宝腾赛佳新车,交由有关公司出租作为电召车用途。
她们说,公司起初每月都会支付约1000令吉租金,而车主本身仅需承担每辆车每月约500至600令吉的车贷。
“对方只支付了一两个月租金后,便开始拖欠,之后更不了了之。”
事主透露,相关公司成立于2017年,当初声称专门经营电召车出租业务,并协助投资者安排贷款及签署租借合约。不过,有关合约疑仅维持一年,之后便没有再更新。
她们表示,自2024年开始,公司付款速度越来越慢,多次追问时,对方皆以“再等等”搪塞,最终完全没有收到任何款项,但她们仍需继续承担车贷。
“这些车辆交给对方后,过去确实曾作为电召车使用,但如今是否还在营运,已无人知晓。”
根据事主,目前她们仍在继续供车,除了自行寻回其中3辆车子,其余车辆依然下落不明。更严重的是,其中一辆车被发现弃置在修车厂,甚至出现引擎遗失情况。
此外,她们也申诉,虽然车辆曾作为电召车用途,但如今车主仍需承担车险、数千令吉交通罚单及贷款责任,压力沉重。
目前,事主最大诉求是尽快寻回车辆。
黄子轩指出,目前马青已接获超过10名受害者投诉,不过实际损失金额仍在统计中。
张德华:持有相关车子属非法 司机应尽快交出来
出席记者会的马青八打灵再也区团团长兼律师张德华,提醒目前持有相关车子的司机,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拥有车子,应尽快交出来。
他说,目前持有相关车辆或正在驾驶有关车辆的人士,属于非法持有,应尽快归还车辆,以免触法。
他强调,此案至少涉及两项值得警方深入调查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诈骗成分,以及车辆去向不明的问题。
“有些受害者已经报警,但警方至今尚未向他们录取口供。警方应该联络相关人士现身说明。”
他指出,若这些车辆如今被用于非法活动,对车主极不公平,因此警方有责任尽快调查车辆下落。
他也说,有关方面疑通过不同银行协助申请贷款,甚至同时向5至6家银行提交贷款文件,相关操作是否涉及违规行为,也值得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关注。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马青巴生组织秘书郭文杰以及马青巴生投诉局副主任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