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周三展延审理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寻求检讨联邦法院早前恢复其贪污罪名和刑罚的裁决,所提出的准令申请。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沙为首的三司,在批准辩方查阅今年2月5日及10日公开庭审的法庭录音及文字记录(CRT)的申请后,宣布展延原定今日(13日)进行的聆讯。
“鉴于对公开庭审中所发生的事项存在争议,并且双方提出的CRT申请已在早前被本庭驳回。我们认为,基于司法公正,即便我们此前已裁决不予批准,(但现在)还是应该批准这项申请。”
哈欣择定于明日进行案件管理;另两名法官为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拿督阿兹扎,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科林。

阿迪穆兰(中):CRT是必要的一环,以确认先前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否曾在裁定依沙罪成后,邀请辩方就抗辩及求情理据进行陈词。 辩方律师阿迪穆兰在庭上指出,CRT是必要的一环,以确认先前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否曾在裁定依沙罪成后,邀请辩方就抗辩及求情理据进行陈词。

控方主张,法庭确实曾发出上述邀请,但辩方当时选择不陈词。
不过,阿迪穆兰说,法院此前已驳回提供CRT的申请,因此他计划提交宣誓书,以反驳控方说法。
副检察司阿菲再尼占指出,该事项已在陈词中处理,无需再入禀宣誓书。
不过,哈欣指出,如果法院批准向各方提供CRT,则不会挑起入禀宣誓书的课题,阿迪穆兰对此表示同意。

潘斯里比比莎丽扎(中)出庭,听审丈夫莫哈末依沙的案件审讯。 现在76岁的依沙目前正在监狱服刑。

今年2月10日,联邦法院恢复其贪污罪名、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的刑罚,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额外监禁两年。
以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当时一致批准控方的上诉,并推翻上诉庭于2024年裁定依沙9项贪污控状无罪释放的判决。
三司亦恢复高庭于2021年2月3日的裁决,即宣判依沙罪名成立,处以6年监禁和罚款1545万令吉。
根据控状,也是森美兰前州务大臣的依沙通过其前特别事务官查西,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GAPSB)董事局成员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
这笔贿金是作为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FICSB),购置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砂拉越古晋默迪卡宫酒店及套房的酬劳。
依沙随后依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例》第137条文提出检讨准令申请,理由是存在违反自然公正的情况。
在本日的庭审,依沙的代表律师为丹斯里祖克菲里阿末、拿督郑宝德、拿督旺阿兹米、拿督阿布峇卡依沙,以及巴哈鲁丁;副检察司阿菲再尼占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里夫从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