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指出,该部正在修改《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6条文,禁止外国车辆购买RON95补贴汽油。
“针对边境地区的RON95疏漏问题,尤其是最近发生在柔佛油站的事件。内贸部将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6条文中推出新的条例,禁止购买RON95汽油。”
他指出,根据现有的《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只有第12A条文是禁止售卖RON95汽油,意味着只有将RON95补贴汽油卖给外国登记车辆的业者可以被采取行动。
为此,他表示,透过《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6条文内的条例进行修改,外国登记汽车的车主或驾驶者若购买RON95补贴汽油也可以被采取行动。
阿米占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答覆加拉巴干国会议员安迪的提问时指出,这项修改后的条例预计会在今年4月1日开始生效。
他说,内贸部目前正在与利益相关者,包括陆路交通局及边境机构进行讨论,以便他们能够将执法标准作业程序列入他们的系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