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控六项罪名 俯首认罪“我错了,我道歉”

Published at Oct 13, 2023 01:58 pm
中国女子辱骂护士案件,该名女子于周五被控6项罪名,包括一项公共滋扰、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三项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的罪状,女子在庭上俯首认罪,表示:“我错了,我道歉”。 这起闹剧发生在10月10日凌晨2时36分,被告韩菲子(29岁,音译)称出车祸导致脚受伤,到中央医院就医时,涉嫌对护士爆粗、拒绝配合调查。 被告今早身穿黑色衬衫、披着长发,戴着黑框眼镜,脸色略显憔悴,透过视像系统面控。她被控六项控状,包括一项公共滋扰、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三项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的罪状。 控方指出,若被告有意认罪,他们将针对其中四项控状进行审理,其余两项控状则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对此,被告直接说:“我认罪,我道歉。” 法官询问被告会否聘请律师时,被告反问若不请律师,提早认罪,是否能获得较轻的刑罚,法官解释提早认罪,有利于减轻罪行。
被告表示明白,法官将案件展至10月25日,也批准她以1万5000新币(约5万2000令吉)保释。 根据控状,若公共滋扰罪成,女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新币(约6918令吉)。在防止骚扰法令下,辱骂公务员将被判罚款最高5000新币(约1万7296令吉),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对保安人员动粗若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7500新币(约2万5943令吉),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蓄意骚扰保安人员则可罚款最高5000新币,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队于周四深夜发文告指出,警方于周二凌晨约2时35分接获报案,指一名29岁中国籍女子因脚部受伤求医,其间大声喧哗,对公众造成不便。她也被指,在警员到场前辱骂了一名护士。 凌晨约3时15分,两名调查官到场与女子交谈,并说明是来自中央警署,一旁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员。不过,女子拒绝配合录口供,其间还用华语对一名调查官员爆粗口,接着开始录视频,过程中试图拽一名调查员的证件,被后者坚决阻止。 不过,该名女子非首次被调查,警方于10月3日接到滨海林荫道一栋公寓保安团队报案称,保安员协助护送喝醉酒的女子回住所,但女子据称推了保安员的肩膀,并扯了对方的领带。 不仅如此,还对保安员使用侮辱性和谩骂性言语。警员到场后女子虽然服从警员的指示,但警方还是针对她对保安人员犯下的罪行进行调查。 警方调查后也发现,女子涉嫌违反工作准证的条件,已转交人力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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