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尽管政府今年起允许旅居车(RV)登记为商业用途,并可用于自驾出租服务,惟业者指出,相关执行细节及保险机制迟迟未明,令他们至今仍毫无头绪。
马来西亚房车公会主席刘辉德指出,业者目前仅获知可通过单一窗口机制申请商业执照,但申请流程及配套措施仍未公布,尤其是在保险安排方面,至今未提供相关细节。
他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说,保险公司过去也未曾处理过类似业务,因此,业者与保险公司只能自行商谈合适的保费。
据他了解,目前房车保险与普通私家车相同,但一旦转为商业用途,根据现有租车公司的做法,商业车险保费通常比私人用途高出两至三倍。
“我们不会接受这样的方案,因为房车并非全年持续出租。”
有鉴于此,在多个国家有自驾房车经验的他提出折衷方案,按实际出租天数提供保险配套。
“当顾客要租时,才购买相应的保险配套,全世界都是如此。若房车没被出租,我们也会开最低保费,即最基本的三号保,这是我们给保险公司的建议。”
刘辉德透露,他已与数家保险公司接洽商谈相关配套,但目前未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推出适用于旅居车自驾出租的完整保险机制。

刘辉德说,在各式旅居车中,配备卫生间且可容纳较多人的房车最受国人欢迎。 随着旅居车今年起可登记为商业用途并用于自驾出租,业者指出,由于车龄限制及成本增加等因素,租金恐怕会上调,房车自驾旅游要实现平民化仍具挑战。

刘辉德指出,目前一辆车龄20年的房车日租约为600令吉;在车龄上限设为15年后,符合条件的房车购置成本本已较高,加上定期验车及尚未敲定的车险保费,未来租金势必调涨,估计可达每日1000令吉。
他接受专访时说,若要提升市场可行性,政府可考虑将商业登记车龄上限放宽至20年;只要车辆维护得当,20年的房车仍可使用。
“第二就是政府部门发函给保险公司,以便根据与业者所商谈的配套去做,要保险公司遵守。单靠业者自行与保险公司洽谈,成效有限,因为保险公司更关注业者一年可带来的保费规模。”
在去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旅居车,车主也可将它登记为商业用途,条件是不得超过15年车龄,以及通过陆路交通局制定的技术检验和批准。
除了租赁成本问题,刘辉德指出,我国在旅居车营地建设方面仍有待提升。
他说,作为热带国家的我国不受四季限制,具备发展房车旅游的潜力,但整体营地设施仍需约5至6年时间逐步完善。
他举例,部分设于海边的营地面临沙蝇问题;高原营地则因邻近菜园,苍蝇滋生,整体环境有待改善。
他指出,我国也缺乏具备旅居车营地设计经验的专业人士,一些由市议会开发的营地因设计人员不了解旅居车在电力、水源及空间上的实际需求,没进行完整的实地考察,也未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导致部分营地项目最终成效不佳。
不过,他认为,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MBMB)在位于市区的武吉士灵烈打造的旅居车营地设备最为完善,可作为参考模式。
他也分享国外营地发展的观察,并以英国为例,当地一些旅居车营地设于农场,或占地宽广的户外餐厅或咖啡馆旁的闲置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