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消防服務法 廉價酒店罰款1萬

Published at Jul 09, 2020 03:36 pm
(本报美里8日讯)廉价酒店触犯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10条文,今日上庭面对5项控状认罪不讳,推事判共1万令吉罚款以示惩戒。 据砂消防与拯救局火患调查部的文告指出,业主总共面对5项的指控,业者面控诉时表示认罪,并也要求法官轻判,因此,5项控状分别罚款3000,2000,2000,1500及1500共1万令吉。 任何人被发现抵触条例,将即刻给予告诫通知,及规定他们必须在限期内纠正处理,否则将会在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10条文下被控,及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惩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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