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表亲论”诽谤案,槟城高庭判决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及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胜诉,西蒂玛丝杜拉须支付共75万令吉赔偿金及7万5000堂费给三造。
此案答辩人是甲抛峇底区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诉方三造分别是林冠英、林吉祥及郭素沁。
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周三下午通过线上Zoom视讯宣读判词时指出,西蒂玛丝杜拉的行为带有恶意,其“公正评论”辩护理由不成立。
他谕令答辩人西蒂玛丝杜拉须分别赔偿30万令吉给林吉祥、25万令吉给林冠英及20万令吉给郭素沁,同时支付各2万5000令吉堂费给3名起诉人。
诉方代表律师为山卡拉奈尔及雷尔,答辩人辩护律师为尤斯法里及莫哈末法依茲。
伊党甲抛峇底区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甘马挽一场活动上说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及已故前马共总秘书陈平有亲戚关系,而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与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也有亲戚关系。
伊党甲抛峇底区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甘马挽一场活动上说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及已故前马共总秘书陈平有亲戚关系,而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与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也有亲戚关系。
林冠英于同年11月7日限西蒂玛丝杜拉须在48小时内出示证据证明,以证明其父亲林吉祥与李光耀及陈平三人是表兄弟关系。3人在未获回应后,正式提出诉讼。
早前,起诉人林冠英、林吉祥及郭素沁与西蒂玛丝杜拉进行“表亲论”诽谤案调解时宣告失败,案件于9月3日进行首审,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将此案定于12月4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