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名17岁无国籍少年在高庭胜诉后仍未即时获发大马卡一事,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该少年的出生资料来自一家因涉及伪造出生记录集团活动,而被国民登记局列入黑名单的私立医院。
他指出,事实上,该案件自始即在国民登记局的掌握之中,少年的父母早前曾前往登记局为孩子申请大马卡。登记局官员从外观比对中发现,孩子与父母明显毫无相似之处,因而展开进一步调查。
“父母也亲口承认,孩子还是婴儿时,出生证明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随着孩子长大,外貌差异愈发明显,然而律师却没有提及这一点。”
他今日在吉打州主持颁发开学援助金仪式后,在记者会上,反驳有律师指控国民登记局拒绝遵从法庭指示,为一名17岁男学生发出大马卡的说法,并强调有关指控并未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而所有程序必须依法进行。
他指出,相关律师日前批评国民登记局的言论已对公众造成误导,错误地塑造国民登记局蓄意拖延执行法庭裁决的印象。
此前,媒体报道3名律师点名内政部与国民登记局公然违抗高庭命令,拒绝处理17岁少年的大马卡申请。去年12月8日,吉隆坡高庭谕令国民登记局及内政部长在30天内,向该名刚完成大马教育文凭考试的学生发出蓝色大马卡。
赛夫丁强调,国民登记局对遵从吉隆坡高庭于去年12月8日所作出的裁决并无任何异议。该裁决裁定,这名17岁少年符合联邦宪法第14(1)(i)条文,具备公民资格,国民登记局并无意拒绝执行法庭裁决。
不过,他强调,在发出大马卡之前,必须先通过合法程序取得出生证明,加上当事人目前已17岁,因此必须先依照《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进行迟延登记,而不能沿用原本以非法途径取得的出生证件。在重新发出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证明后,才能进行发放大马卡的程序。
“要取得合法的出生证明,只需填写迟延报生表格及核实证人。至于指控国民登记局刻意刁难,要求必须获得国会议员支持的说法并不属实。相关确认可由民选议员、政府官员或任何相关人士作出证明。”
赛夫丁强调,国民登记局将全面执行庭令,先合法发出出生证明,再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大马卡。他认为此事不应被过度政治化或炒作。
另一方面,他也指出,根据内政部记录,自他在3年前掌管该部以来,悬而未决的公民权案件已从约5万宗,大幅减少至少于400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