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雇主違反雇傭法令

Published at Aug 15, 2023 12:53 pm
(本报斯市15日讯)执法部门,劳工局属下执法部于本月8日分别在久纳村,巴拉卡斯村和孟吉斯村展开了检举行动,旨在执行和确保雇主遵守2009年雇佣法令。 首次在久纳村行动中,发现根据雇主进行的两项雇佣法令下的两项违反,即第82章未能提供急救设备,第112(2)章违反了外国雇员条款,两名工作人员的许可证为劳动者担任出纳员。 在外纳村作进一步检查时,还发现根据雇主的2009年雇用法令,即第10章,雇主没有提供书面服务合同;第44章,未经授权员工工资扣除;第64章未能休息;第65章,超过工作时间;第70章未能提供公共假期;第71章,雇主未提供年假;第72章,雇主没有提供病假;第82章未能提供急救设备;第86章未能获得工作地点许可证,未能重组额外员工安置。 在巴拉卡斯村进行检举行动,并根据雇主的2009年雇用法令发现了两项违反,即第10章,雇主没有以书面形式提供服务合同;第82章未能提供急救设备。 在向孟吉斯村展开检查时,发现根据雇主第82章未能提供急救设备的雇主进行了两项违反;和第112(2)章,违反了两名工人作为营销人员和营销主管担任技术人员和付款收集的雇用许可条款。 对于违反,如果被定罪,雇主可被判罚款第一次为汶币600元,而第二次则被罚款汶币900元。 对于第三次违反或不缴纳罚款,雇主将被告上法庭。 劳工局提醒雇主根据雇佣法令的要求不断监视员工福利事务,例如提供就业合同和及时支付薪资。同时还建议雇主不要滥用外国工人的许可证,且需遵守2009年就业法令。 有关更多信息,请致电+673 2381848(工作时间)或+673 7298989(外部工作时间)与劳工局联系。

Author

Thiann Kok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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