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卻被拒領援金 30日前需上訴
Published at Jun 24, 2021 04:03 pm
(诗巫24日讯)砂首长署政治秘书程明智指出,联邦政府所派的 “经济与人民强化配套援助金”(BPR),凡被拒绝获得具有资格的群体个人或家庭者,应向内陆税收局上诉,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程明智发文告说,欲上诉者,可前往所在地内陆税收局,填写有关表格及附上相关收入文件,让当局审查,或者可上官网https://bpr.hasil.gov.my了解上诉详情。
他表明,目前在砂各地的内陆税收局,基于防疫行管令,是只有在上午时段开放,欲提出上诉者,应把握机会。
他获得当局证实,一旦上诉得直,当局将会在8月份与9月份,派发有关援助金。
他促没有获得该援助金的B40群体,或者是月收入4001令吉至5000令吉的M40群体家庭,利用上诉程序管道。
他有接获某些属于相关收入群体人士投诉,没有接获政府在5月31日宣布派发的“经济与人民强化配套援助金”(PEMERKASA TAMBAHAN/PLUS),并关注此事查询。
据他了解,政府此次是拨出21亿令吉额外拨款,作为“经济与人民强化配套援助金”给有关群体,是有整理之前的B40群体资料库,才导致某些原有资格者体失去领取相关援助金。
程明智也促联邦政府,在防疫所拟定对人民援助金派发上,勿忽略M40群体的需要,除了提供月入4001令吉至5000令吉的M40群体家庭外,也应扩大对M40群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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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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