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人落投资诈骗损失逾227万 报警却被告知:无法进一步行动

Published at Jan 06, 2024 04:42 pm

一个以伊斯兰名义,向公众游说参与至少10种投资项目,还以政治人物名义的合作社,被指自政府3年前起落实行动管制令(行管令)后,就一直拖延发放回酬,迄今造成近30名投资者损失超过227万令吉。

更令人吃惊的是,有事主报警后被告知,基于有签署投资合约和曾获得回酬,因此案件被列入无进一步行动(NFA)。

其中一名投资3万令吉的女教师,在没有取得回酬后,反而忍痛自掏腰包,支付8000令吉向有关合作社公司赎回她早前投资时典当的心头爱金饰物。

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山周六陪同事主召开记者会,根据其中一名从商的30岁事主莫哈末,他于六七年前通过一名相识的人后,才参与价值30万的投资项目。

他说,一开始每月都有回酬,但随着行管令落实后,有关合作社就以无法营运为理由,拖延发放回酬。

他指出,他们明白有关情况,但随着行管令逐渐开放,他仍然还没获得回酬。

另一名40岁女教师依莎说,她3年前用过去20年来积蓄购买的金饰物,与母亲给她的祖传金饰物共价值3万令吉的金饰物,参与一个金饰物投资项目,但在无法取得回酬后,她忍痛另外支付多8000令吉,买回当中最爱的金饰物。

也有事主指出,当初有政治人物曾受邀为有关合作社大厦进行开幕仪式,因此才深信不已。

质疑警方做法

希山质疑有事主的案件被警方列入无进一步行动的做法,并调侃若以有签署合约和曾有支付回酬的话,所有在大马的骗子,以后都可以用这种模式诈财。

他重申,有关公司的营运模式完全抵触大马公司委员会和大马证卷委员会的规定。

他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查案,而非让事主从民事角度,追讨损失,且若觉得不合理的话,将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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