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前特别助理张庆益今日在地庭被控两项控罪,即两年前在采购互动智能白板项目中涉嫌欺骗郭素沁及收取50万令吉贿金。
40岁被告张庆益身穿白色衬衫,当通译员在法官苏珊娜胡欣面前宣读控状后,他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张庆益被控误导62岁郭素沁,让后者相信其国会选区内只有两所学校申请智能白板捐助,而实际上有16所学校提出申请。
被告的行为导致郭素沁同意通过士布爹国会选区人民亲善计划下的My-Khas系统,批准有关捐助申请;而若非遭到误导,她原本不会给予批准。
被告被控于2024年6月,在位于吉隆坡旧古仔路斯里帝沙鸿图园的士布爹国会议员服务中心犯下上述罪行。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第二项控状,张庆益被控于2024年8月12日,在吉隆坡古仔玛珠路一间油站停车场,从一名37岁男子处收取50万令吉现金贿款。
该笔贿款是作为协助该男子,为其妻子拥有的TMT IT Solutions公司获取捐款项目的报酬,该公司负责为士布爹国会选区16所学校提供互动智能白板及相关设备。
他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副检察司朱莱拉贾马鲁丁要求,被告以1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被告必须向法庭交出护照,同时必须每月到住家附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禁止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干扰控方证人。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M.N.Lo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当事人目前在Lalamove任职,月收入介于3000至4000令吉之间,同时需供养一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我的当事人在整个调查过程都非常配合,曾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8次,从未缺席,因此不存在潜逃风险。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6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控方提出的条件,同时择定今年7月3日案件过堂。
根据第一项控状,张庆益被控误导62岁郭素沁,让后者相信其国会选区内只有两所学校申请智能白板捐助,而实际上有16所学校提出申请。
被告的行为导致郭素沁同意通过士布爹国会选区人民亲善计划下的My-Khas系统,批准有关捐助申请;而若非遭到误导,她原本不会给予批准。
被告被控于2024年6月,在位于吉隆坡旧古仔路斯里帝沙鸿图园的士布爹国会议员服务中心犯下上述罪行。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第二项控状,张庆益被控于2024年8月12日,在吉隆坡古仔玛珠路一间油站停车场,从一名37岁男子处收取50万令吉现金贿款。
该笔贿款是作为协助该男子,为其妻子拥有的TMT IT Solutions公司获取捐款项目的报酬,该公司负责为士布爹国会选区16所学校提供互动智能白板及相关设备。
他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副检察司朱莱拉贾马鲁丁要求,被告以1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被告必须向法庭交出护照,同时必须每月到住家附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禁止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干扰控方证人。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M.N.Lo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当事人目前在Lalamove任职,月收入介于3000至4000令吉之间,同时需供养一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我的当事人在整个调查过程都非常配合,曾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8次,从未缺席,因此不存在潜逃风险。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6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控方提出的条件,同时择定今年7月3日案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