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尾箱载塑料桶囤油案 内贸局将传召涉案者

Published at Mar 24, 2026 11:37 am
柔佛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已介入调查士姑来某油站疑似“车尾箱载塑料桶囤油”事件,并将传召涉案者助查。

柔州内贸局局长莉莉丝萨斯琳达表示,此次调查源于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一则帖文,揭发一辆本地注册轿车涉嫌将RON95汽油添入塑料容器内。

她补充说,当局已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包括审查闭路电视录像以及核实交易记录和购买收据。

“初步检查发现有两笔RON95汽油交易:一笔是加入车辆油箱,另一笔是加入车尾箱中的塑料容器,这超出了供应管制的设限。”

莉莉丝周二在文告中表示,执法团队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已发出提醒,要求严格遵守法规,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她还表示,该局也将追查车主,以传召其接受调查。

“已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及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12A条文立案调查,即有关人士涉嫌违反供应管制官的指示。”

她补充说,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个人可能面临高达100万令吉的罚款,或长达3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对于重犯,一经定罪,罚款可能高达300万令吉,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并罚。

公司可能面临高达200万令吉的罚款,重犯则可处以高达500万令吉的罚款。

她呼吁公众通过WhatsApp(019-848 8000)、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电子投诉门户网站(e-aduan@kpdn.gov.my)、1-800-886-800热线或Ez ADU KPDN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或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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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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