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4日讯)一名30岁的本地男子于本周二被提控至地方法院,因涉嫌在公共洗手间安装手机以偷窥他人,现正面临刑事指控。
被告莫哈默阿兹沾被控于2023年10月25日中午12时56分至下午1时22分之间,在基乌拉普商业区一处商业场所的洗手间内放置一部手机。根据检控方指控,该手机被用作秘密拍摄,目的为偷窥他人私密行为,以满足个人性欲。
指控指出,被告在明知他人并未给予同意的情况下,仍进行该行为,已构成严重侵犯隐私。
此行为触犯《刑法》第22章第377H(4)条文,一经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三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布在庭上请求给予时间,以获取被告的相关文件与法律指示。裁判官随后将案件押后至2025年6月4日续审。
被告莫哈默阿兹沾被控于2023年10月25日中午12时56分至下午1时22分之间,在基乌拉普商业区一处商业场所的洗手间内放置一部手机。根据检控方指控,该手机被用作秘密拍摄,目的为偷窥他人私密行为,以满足个人性欲。
指控指出,被告在明知他人并未给予同意的情况下,仍进行该行为,已构成严重侵犯隐私。
此行为触犯《刑法》第22章第377H(4)条文,一经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三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布在庭上请求给予时间,以获取被告的相关文件与法律指示。裁判官随后将案件押后至2025年6月4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