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女多年后与父相认 狼父借庆生灌醉性侵

Published at Jan 24, 2026 04:21 pm
台湾台中一名男子未和女儿同住,多年后父女才相认,他以帮女儿庆生为由到KTV、旅馆投宿,竟趁其酒醉不顾伦理而性侵得逞。法院以男子为生父竟性侵女儿,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可上诉。

据联合报24日报道,检警调查,男子2023年7月5日以要替女儿庆生为由约她去KTV,后来又以有喝酒警方会临检为由提议到汽车旅馆投宿,女儿因酒后呕吐先去泡澡并在浴缸昏睡,男子就溜进去同坐浴缸内,对方惊醒离开浴室到床上睡觉。

“你知道我是你女儿吗?”

未料男子又趁她精神不济时硬上,女儿再度惊醒并抗拒说,“你知道我是你女儿吗?”但男子仍不为所动性侵得逞,后来女子离开向母亲告知才曝光。

法院审理时,男子矢口否认性侵,辩称睡到一半发现女儿在摸她下体,自己就将其推开,不知道为何女儿要告他。

女子证称,和父亲没有同住过,庆生前,父亲交代自己不能带男友过去,喝醉到旅馆泡澡时昏睡,发现爸爸也裸上身跟著来泡,后来自己到床上继续昏睡,再有印象时就是遭性侵。

考量母亲经济困难 隐忍多时才说出

女子还说,事后不想和父亲闹翻、撕破脸,是不想失去这个爸爸,主要是为了妈妈的生活、经济状况,因爸爸说曾替妈妈还了很多钱,这才一直隐忍。

法院查,女子前后描述一致、清楚明确,更当庭落泪、哽咽,其男友、母亲也表示女子事后情绪崩溃,其母也表示因经济压力,曾向前夫周转,女儿向她坦言“怕讲出来,爸爸就不能再帮妈妈”、“事情摊开,就会失去爸爸。”

法院审酌,男子因未认领女儿,双方未产生法律上直系血亲关系,不适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但考量男子为生父竟对女儿性侵,造成她身心创伤,事后没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

Author

联合日报newsroom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