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27日讯)文化、青年及体育部(MCYS)社会发展局(JAPEM)注意到《婆罗洲公报》评论版于2026年1月24日(星期六)刊登的一篇题为“托儿政策需要务实审视”的文章,该文章由“职场父母”撰写,以及公众在社交媒体上就涉及三岁及以上儿童的托儿问题所表达的各种担忧、疑问和观点。
社会发展局谨此告知公众,根据《托儿中心法》(第218章,2012年修订版),为三岁以下儿童提供照护的中心必须在JAPEM注册。
另一方面,为三岁至四岁以下儿童开展学习活动的机构属于《教育法》(第210章,2011年修订版)的管辖范围,并且必须向教育部注册为学前教育机构。这些年龄要求旨在确保儿童获得适当的照护和适合其发展阶段的安全环境。
两项法案规定的年龄限制旨在确保儿童保育服务根据各个年龄段提供,这些年龄段需要适当水平的照护、持续监督以及支持儿童身心社会和情感发展的环境。
特此告知公众,现有的有关儿童保育或幼儿教育机构入学年龄限制的政策或法规没有任何变更。
任何由此产生的困惑可能与特殊情况有关,例如在特定年份内年满三岁的儿童,根据现有规定,这些儿童将获得特殊考虑。
针对三岁及以上的儿童,学前教育/学习中心教育通过正规和非正规课程提供。正规课程通常每天进行一次(上午或下午),而非正规课程则由在教育部私立教育局注册的机构提供,时间安排更为灵活,可作为家长的另一种选择。
此外,一些学前教育/学习中心也持有社会发展局颁发的儿童保育中心许可证,为三岁以下的儿童提供保育服务。
有关注册机构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私立教育局网站:https://jps.moe.gov.bn/list-of-registered-private-institution/。
另有几所私立教育机构在教育部注册,同时持有社会发展局颁发的儿童保育中心执照。
这种双重执照使相关机构能够在社会发展局的批准下,为三 岁以下儿童提供儿童保育服务;并在教育部的批准下,为三 岁及以上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和条件视各自的执照而定。
持有此类双重执照的机构包括 PGGMB 日托中心(位于甘榜双溪阿卡)和 Freda Radin 日托中心(位于甘榜双溪阿卡)。
在这方面,社会发展局欢迎有意向申请儿童保育中心牌照的学前教育/学习中心的所有者。
这些牌照由社会发展部颁发,旨在支持通过以儿童为中心的模式,共同努力满足儿童保育需求,从而确保儿童、家长和照护者的福利和福祉得到持续保障。
通过儿童保育中心执照评估委员会(其成员包括:环境卫生服务部(卫生部)、消拯局(内政部)、城乡规划部(发展部)、公司及商业名称注册处(财政部)、交通调查及管制部(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和私立教育部(教育部)的代表),
社会发展局已给予儿童保育中心经营者多项特殊考虑,并批准其继续接收已在儿童保育中心注册且在保育期已满三周岁的儿童。
这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包括: 儿童必须在 1 月 1 日年满三 周岁方可入读学前班; 儿童保育中心已规划的全年活动,例如:教育参观、毕业典礼等;以及 为儿童提供结构化的照护直至最后一 期。
为减轻家长/监护人的负担,儿童保育中心将提供年度服务。
截至2026年1月24日,全国共有80家注册并获得许可的儿童保育中心。这些中心均隶属于社会发展局。
注册儿童保育中心名单可通过社会发展部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www.japem.gov.bn/Perkhidmatan/Pusat%20Penjagaan%20Kanak-Kanak.aspx
社会发展局非常感谢公众的反馈,以帮助我们提升服务质量。如需进一步查询儿童保育中心的相关信息,公众可前往文化、青年和体育部社会发展局家庭、妇女和儿童事务处(位于三楼),或前往JAPEM办事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ildcarecentre@japem.gov.bn,或联系24小时服务热线141或Talian ANAK 121。
这些官方平台旨在确保信息和已报告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防止虚假式传播的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或被滥用。
社会发展局谨此告知公众,根据《托儿中心法》(第218章,2012年修订版),为三岁以下儿童提供照护的中心必须在JAPEM注册。
另一方面,为三岁至四岁以下儿童开展学习活动的机构属于《教育法》(第210章,2011年修订版)的管辖范围,并且必须向教育部注册为学前教育机构。这些年龄要求旨在确保儿童获得适当的照护和适合其发展阶段的安全环境。
两项法案规定的年龄限制旨在确保儿童保育服务根据各个年龄段提供,这些年龄段需要适当水平的照护、持续监督以及支持儿童身心社会和情感发展的环境。
任何由此产生的困惑可能与特殊情况有关,例如在特定年份内年满三岁的儿童,根据现有规定,这些儿童将获得特殊考虑。
针对三岁及以上的儿童,学前教育/学习中心教育通过正规和非正规课程提供。正规课程通常每天进行一次(上午或下午),而非正规课程则由在教育部私立教育局注册的机构提供,时间安排更为灵活,可作为家长的另一种选择。
此外,一些学前教育/学习中心也持有社会发展局颁发的儿童保育中心许可证,为三岁以下的儿童提供保育服务。
有关注册机构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私立教育局网站:https://jps.moe.gov.bn/list-of-registered-private-institution/。
另有几所私立教育机构在教育部注册,同时持有社会发展局颁发的儿童保育中心执照。
这种双重执照使相关机构能够在社会发展局的批准下,为三 岁以下儿童提供儿童保育服务;并在教育部的批准下,为三 岁及以上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和条件视各自的执照而定。
持有此类双重执照的机构包括 PGGMB 日托中心(位于甘榜双溪阿卡)和 Freda Radin 日托中心(位于甘榜双溪阿卡)。
在这方面,社会发展局欢迎有意向申请儿童保育中心牌照的学前教育/学习中心的所有者。
这些牌照由社会发展部颁发,旨在支持通过以儿童为中心的模式,共同努力满足儿童保育需求,从而确保儿童、家长和照护者的福利和福祉得到持续保障。
通过儿童保育中心执照评估委员会(其成员包括:环境卫生服务部(卫生部)、消拯局(内政部)、城乡规划部(发展部)、公司及商业名称注册处(财政部)、交通调查及管制部(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和私立教育部(教育部)的代表),
社会发展局已给予儿童保育中心经营者多项特殊考虑,并批准其继续接收已在儿童保育中心注册且在保育期已满三周岁的儿童。
这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包括: 儿童必须在 1 月 1 日年满三 周岁方可入读学前班; 儿童保育中心已规划的全年活动,例如:教育参观、毕业典礼等;以及 为儿童提供结构化的照护直至最后一 期。
为减轻家长/监护人的负担,儿童保育中心将提供年度服务。
截至2026年1月24日,全国共有80家注册并获得许可的儿童保育中心。这些中心均隶属于社会发展局。
注册儿童保育中心名单可通过社会发展部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www.japem.gov.bn/Perkhidmatan/Pusat%20Penjagaan%20Kanak-Kanak.aspx
社会发展局非常感谢公众的反馈,以帮助我们提升服务质量。如需进一步查询儿童保育中心的相关信息,公众可前往文化、青年和体育部社会发展局家庭、妇女和儿童事务处(位于三楼),或前往JAPEM办事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ildcarecentre@japem.gov.bn,或联系24小时服务热线141或Talian ANAK 121。
这些官方平台旨在确保信息和已报告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防止虚假式传播的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或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