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8日讯)一名泰国女子以3万5000元泰铢(约4500令吉)为报酬,自曼谷机场携带重约11公斤大麻入境台湾,结果在桃园机场被捕,如今被判刑2年10个月。
自由时报7日报道,泰籍女子威彩茵路于去年10月5日凌晨4时许,自泰国曼谷机场携带重约11公斤二级毒品大麻来台,入境桃园机场时,被航警、关务署人员当场查获,警方随后逮捕台湾接应的36岁苏姓男子,桃园地院判决出炉,W女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被告终非幕后策划主导恶性较轻,判刑2年10个月,至于苏男虽矢口否认,但法官认定苏为犯罪集团重要一环,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检警调查,苏男与运毒集团联系,以3万5000元泰铢为报酬,委托W女于去年10月5日由从曼谷机场携毒来台,入境时关务署台北关及航警局人员察觉有异而查获毒品,为追出在台货主,警方前往W女准备入住旅馆埋伏,才逮捕苏男。
虽然苏男矢口否认有私运大麻进口犯行,但法官发现苏男对于该案毒品运输之方式、运抵台湾时间、取得本案毒品之联系管道,均了如指掌,确属整体犯罪至为重要共犯,加上大麻重约11公斤,可能产生之危害至钜,苏男于犯后仍饰词否认犯行,量处有期徒刑13年。
自由时报7日报道,泰籍女子威彩茵路于去年10月5日凌晨4时许,自泰国曼谷机场携带重约11公斤二级毒品大麻来台,入境桃园机场时,被航警、关务署人员当场查获,警方随后逮捕台湾接应的36岁苏姓男子,桃园地院判决出炉,W女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被告终非幕后策划主导恶性较轻,判刑2年10个月,至于苏男虽矢口否认,但法官认定苏为犯罪集团重要一环,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检警调查,苏男与运毒集团联系,以3万5000元泰铢为报酬,委托W女于去年10月5日由从曼谷机场携毒来台,入境时关务署台北关及航警局人员察觉有异而查获毒品,为追出在台货主,警方前往W女准备入住旅馆埋伏,才逮捕苏男。
虽然苏男矢口否认有私运大麻进口犯行,但法官发现苏男对于该案毒品运输之方式、运抵台湾时间、取得本案毒品之联系管道,均了如指掌,确属整体犯罪至为重要共犯,加上大麻重约11公斤,可能产生之危害至钜,苏男于犯后仍饰词否认犯行,量处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