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9日讯)一名38岁的本地男子昨日被控上地方法庭,罪名是去年9月在贝拉卡斯盗窃一辆汽车。
被告纳兹里被控于9月29日晚上11点左右在巴拉卡斯乌塔玛路的甘榜马当盗窃一辆汽车,触犯《刑法》第22章第379条,可予处罚。
地方法官沙菲娜下令将被告还押至周六(10月11日),此前控方已申请允许汶莱皇家警察部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副检察官哈南代表控方出庭,该案定于10月11日下午2时30分再次开庭审理。
被告纳兹里被控于9月29日晚上11点左右在巴拉卡斯乌塔玛路的甘榜马当盗窃一辆汽车,触犯《刑法》第22章第379条,可予处罚。
地方法官沙菲娜下令将被告还押至周六(10月11日),此前控方已申请允许汶莱皇家警察部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副检察官哈南代表控方出庭,该案定于10月11日下午2时30分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