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BD實施競爭法新條文 禁濫用市場支配與反競爭合併

Published at Aug 01, 2025 01:59 pm
(斯市1日讯)汶莱竞争委员会(CCBD)宣布,自即日起全面实施《竞争法》第21条与第23条,进一步强化对市场垄断与反竞争行为的监管。

有关条文分别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禁止可能大幅减少市场竞争的合并行为,旨在建立一个更公平、具韧性和亲商的市场环境。

《竞争法》旨在促进汶莱市场的自由与公平竞争,从而提高整体经济效率、推动可持续发展,并保障消费者的选择与福祉。此举也符合“汶莱2035愿景”打造高品质生活与活跃经济的长期目标。

根据第21条,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不得从事限制竞争的行为,例如掠夺性定价、强制独家交易或其他压制对手的手段。

第23条则禁止任何可能削弱竞争的大规模企业合并,尤其是导致价格上扬或抑制市场创新的合并行为。

CCBD指出,此次条文实施是继2020年生效的《竞争法》第11条后又一重要进展。第11条已禁止反竞争协议,包括价格操控、串标、瓜分市场及限制供应等。

随着第21与第23条生效,《竞争法》的三大核心支柱已全面落实。

委员会鼓励本地企业主动审查其商业行为,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以避免潜在违规并推动更健康的竞争文化。

公众与企业可浏览官网 www.ccbd.gov.bn 或通过电话(2383100)及电邮(exec.secretariat@ccbd.gov.bn)联系执行秘书处以获取更多资讯。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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