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泊車位被濫用 當局下令即刻整改

Published at Jan 28, 2026 01:01 pm
(斯市28日讯)位于巴拉卡斯区一座商业建筑内的泊车位被发现违规用作存放物品,当局已下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指示将相关物品迁移,以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第248章)第23(2)条文的行为。
城市规划及乡村发展局隶属发展部在文告中指出,有关地点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被擅自用作储存用途,导致原本供公众及其他租户使用的泊车位数量减少,影响公共便利。
文告强调,无论是在商业区或工业区,泊车位皆属公共共用设施,必须妥善维护以供大众使用。各方应负起责任,不得为个人或私人利益而滥用公共空间。

当局指出,此类违规行为不仅影响公共设施的使用,也破坏商业区的整体环境质量与美观形象。泊车位被不当占用及环境杂乱的情况,可能对国家吸引外来投资的努力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当局强调,工业及商业区应时刻保持整洁、有序及良好的环境,以维护国家形象。
在例行巡查与监督后,当局发现土地业主已遵照指示,停止有关活动,并移走集装箱及相关物品,同时清理该区域。
有关当局提醒公众,任何未经规划许可的土地发展或用途更改,皆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并对公众福祉造成影响。根据《城乡规划法》第23条文,任何人士不得在未获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开发、分割或合并土地,或在保育区内展开任何工程。

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二十万汶币;若属持续性违规行为,定罪后每日可另加罚款最高一万汶币。
公众如有任何有关规划方面的投诉或咨询,可致电城市规划及乡村发展局热线:8200222。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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