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5日讯)一名商人因控方决定不继续提控其酒后驾驶案件,获古晋推事庭判处无事省释(Discharge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简称DAA),意味着他就此控罪获得等同无罪释放的裁决。
28岁的Edisson Kho Tuo Shen于周二(7月14日)出庭时,获推事Nursyaheeqa Nazwa Radzali批准无事省释。
根据控状,许拓绅被控于2022年10月13日,在古晋三哩路(Jalan Simpang Tiga)驾驶车辆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1万至3万令吉罚款,以及至少两年不得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
庭审期间,辩方指出,自涉嫌犯案至今,该案已在法庭悬而未决近四年。
虽然案件曾多次定下审讯日期,但审讯一再展延,至今仍未正式开审。
辩方认为,不应让控罪无限期悬而未决,因此要求法庭批准被告获得无事省释。
由副检察司Muhammad Aidil Akmal Sharidan代表的控方则向法庭表示,不打算继续审理此案。
最终,推事批准Edisson Kho Tuo Shen获得无事省释。
Edisson Kho Tuo Shen由律师Russell Lim Jian Liang及Lai Eddy代表出庭。
根据控状,许拓绅被控于2022年10月13日,在古晋三哩路(Jalan Simpang Tiga)驾驶车辆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1万至3万令吉罚款,以及至少两年不得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
庭审期间,辩方指出,自涉嫌犯案至今,该案已在法庭悬而未决近四年。
虽然案件曾多次定下审讯日期,但审讯一再展延,至今仍未正式开审。
辩方认为,不应让控罪无限期悬而未决,因此要求法庭批准被告获得无事省释。
由副检察司Muhammad Aidil Akmal Sharidan代表的控方则向法庭表示,不打算继续审理此案。
最终,推事批准Edisson Kho Tuo Shen获得无事省释。
Edisson Kho Tuo Shen由律师Russell Lim Jian Liang及Lai Eddy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