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证,《网络犯罪法案》不会被滥用于作为政治管控工具、限制言论自由或对人民进行过度监控。
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扎丽哈指出,《网络犯罪法案》的核心目标是,赋权予国家网络安全机构、国家安全利税及首相署拥有监管权力,并让国家网络安全机构与警方有共同的执法权,确保我国网络空间的安全得到保障。
她说,该法案是依据《联邦宪法》第74(1)条文进行草拟,以建构一个更完善、更全面的法律框架来应对网络犯罪。
”该法案旨在加强我国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个人数据窃取、通信系统被入侵及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攻击的行为。“
扎丽哈周四(10月9日)透过国会书面,答覆马华亚依淡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她说,当局经过了全面的政策研究,包括与利益相关团体进行多次的赐额上,也听取了来自各相关部门及机构的专业意见。
她强调,该法案的推行适逢其时,确保国家法律框架与时俱进,跟上科技发展脚步,以有效应对数码世界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