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員工藏私煙 被罰500令吉

Published at Mar 12, 2026 04:39 pm
(古晋12日讯)一名21岁便利店员工因持有疑似非法取得的香烟与啤酒,今日在古晋推事庭认罪,被判罚款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Rooseveltd Edison Hosen在推事Ling Hui Chuan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
他被控触犯1958年砂拉越轻微罪行条例第37(1)条文,即持有合理怀疑为非法取得的物品,并且无法合理解释其来源。该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罚款500令吉。
案情指出,警方于2月25日晚上约8时,在拉卜路一间便利店展开行动时逮捕当时在店内工作的被告。
执法人员在行动中起获多种装在纸箱内的香烟以及3箱啤酒,怀疑均未缴税。
警方在突击检查中共充公95条香烟、243包香烟以及3箱啤酒。
调查显示,被告承认在雇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该店内售卖这些起获的物品。
此案由阿末法祖鲁夫提苏里安尼负责主控,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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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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