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砂拉越州议会副议长拿督依德利斯布昂反驳前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阿兹占哈仑(阿特哈仑)的观点,后者声称沙巴和砂拉越在国会中应占三分之一议席并无法律依据。
依德利斯坚称,这一主张的法律基础源自《柯博特委员会报告》、 《政府间委员会(IGC)报告》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
依德利斯于9月29日发表文告时批评阿特哈仑的结论“荒谬且错误”,因为这忽略了马来西亚成立前的宪法架构。
“他完全忽视了全貌。这些文件正是婆罗洲两州提出主张的法律基础。毫无疑问。”依德利斯指出,《政府间委员会报告》已纳入《马来西亚协定1963》,而且MA63也已在2022年通过修宪纳入《联邦宪法》第160条文之中。
依德利斯引述IGC报告第19(2)段内容,建议修改《宪法》第46(1)条,将国会下议院席位由104席增至159席(其中包括新加坡15席),并为砂拉越分配24席、北婆罗洲(沙巴)16席。
他指出,IGC当时也议定,在马来西亚成立后的7年内,砂拉越与北婆罗洲所获分配的议席比例“不得减少”,除非获得两州政府同意;7年后则只能通过国会三分之二多数修宪才能更改。
依德利斯表示,这些保障措施源自《柯博特委员会》所强调的——砂拉越与沙巴是“平等伙伴”,而非被马来亚支配。
“关键字就是‘不得减少’。”他说,这是一道保护机制,旨在避免婆罗洲两州在政治上被边缘化。
他进一步指出,当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时,其15个国会议席随后被并入半岛议席,而非“新增州属”,且并未征得砂拉越与沙巴同意,这与IGC第19(2)段的精神相违背。
“这不仅有法律依据,同时也存在道义与伦理责任,为了公平与诚实,婆罗洲两州理应真正享有平等伙伴的地位。”他说。
依德利斯呼吁进行结构性修正,强调砂拉越与沙巴应共同持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国会总议席,并各占三分之一,以确保平衡,避免马来亚的主导。
“要赋予平等伙伴关系真正意义,并确保平衡,婆罗洲两州应至少获分配国会三分之一的总议席。”他说,并补充砂拉越与沙巴自始至终“永远忠诚”(in perpetuum fidelis)于马来西亚。
依德利斯坚称,这一主张的法律基础源自《柯博特委员会报告》、 《政府间委员会(IGC)报告》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
依德利斯于9月29日发表文告时批评阿特哈仑的结论“荒谬且错误”,因为这忽略了马来西亚成立前的宪法架构。
“他完全忽视了全貌。这些文件正是婆罗洲两州提出主张的法律基础。毫无疑问。”依德利斯指出,《政府间委员会报告》已纳入《马来西亚协定1963》,而且MA63也已在2022年通过修宪纳入《联邦宪法》第160条文之中。
依德利斯引述IGC报告第19(2)段内容,建议修改《宪法》第46(1)条,将国会下议院席位由104席增至159席(其中包括新加坡15席),并为砂拉越分配24席、北婆罗洲(沙巴)16席。
他指出,IGC当时也议定,在马来西亚成立后的7年内,砂拉越与北婆罗洲所获分配的议席比例“不得减少”,除非获得两州政府同意;7年后则只能通过国会三分之二多数修宪才能更改。
依德利斯表示,这些保障措施源自《柯博特委员会》所强调的——砂拉越与沙巴是“平等伙伴”,而非被马来亚支配。
“关键字就是‘不得减少’。”他说,这是一道保护机制,旨在避免婆罗洲两州在政治上被边缘化。
他进一步指出,当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时,其15个国会议席随后被并入半岛议席,而非“新增州属”,且并未征得砂拉越与沙巴同意,这与IGC第19(2)段的精神相违背。
“这不仅有法律依据,同时也存在道义与伦理责任,为了公平与诚实,婆罗洲两州理应真正享有平等伙伴的地位。”他说。
依德利斯呼吁进行结构性修正,强调砂拉越与沙巴应共同持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国会总议席,并各占三分之一,以确保平衡,避免马来亚的主导。
“要赋予平等伙伴关系真正意义,并确保平衡,婆罗洲两州应至少获分配国会三分之一的总议席。”他说,并补充砂拉越与沙巴自始至终“永远忠诚”(in perpetuum fidelis)于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