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囚犯是否獲準任公職 目前沒有明確規定

Published at Aug 05, 2025 02:38 pm
(斯市5日讯)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允许前囚犯受雇于公职。任何相关提案或举措均须由当局根据现行政策和准则进行审议。
因此,任何续任申请都将提交公务员委员会(SPA)审查和审议。
首相署部长兼国防部第二部长丕显哈尔比在立法会议回答立法会议员拉维在第21届立法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质询时,解释了前囚犯受雇于公职的可能性。
部长表示:“作为一个独立机构,SPA 将根据绩效、资格、职位适合性以及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利益等原则进行审慎评估。SPA 迄今为止仅审理过一起案件,涉及一名因未缴纳罚款而服刑的个人。”
他补充道:“政府正在评估一种更具包容性和进步性的公务员招聘方法,包括考虑为服刑期已满的个人设立重新资格审查期。”
关于政府是否会考虑建立康复机制或清除犯罪记录以支持社会正义的问题,部长回答道:“政府在清除旧犯罪记录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或举措之一是审查《罪犯登记法》(第202章)的总体实施情况。”
“这项法案至关重要,它平衡了国家保障公共安全的责任与支持悔改罪犯康复并重新融入社会的责任。”
部长称,虽然这项法案规定了当局有义务为执法、安全检查和司法职能记录被定罪人员的详细信息;但它也承认了正义、康复和个人重建生活机会的原则。
部长说:“除了设立刑事登记处外,该法案还引入了已失效定罪的框架。”
“这项规定承认,已经服刑并表现出行为改善的个人应该有机会进步,而不必背负长期终身监禁的负担。”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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