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刘嘉玲贵为影后,更是城中富婆,每次现身都气场强劲。但早年刘嘉玲其实曾走小家碧玉、邻家女孩路线,年轻时模样清秀可爱。日前有网友于小红书分享到中国法院博物馆参观,在馆内惊见刘嘉玲31年前为官司于上海上庭的照片,大赞当时的刘嘉玲样子很清纯,更讨论官司的内容。
日前有网友到中国法院博物馆参观,事后于小红书分享挂在馆内的刘嘉玲上庭照,他留言表示:“在法院博物馆参观时,看到一张刘嘉玲的照片,惊呆了,真是太漂亮了。”照片摄于1993年,当时的刘嘉玲28岁,刚离开TVB的她已是影坛新贵,人气直线上升,令中国商家都相中她的名气,希望找她做代言人。不过当时刘嘉玲却与一些公司在合作上疑出现误会,最后要打官司。在中国法院博物馆内,刘嘉玲的上庭照下方写上“1993年2月9日,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嘉玲诉雅丽丝实业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公司和上海华联商厦侵犯肖像权案”,可见刘嘉玲打扮清秀,坐在原告栏。
日前有网友到中国法院博物馆参观,事后于小红书分享挂在馆内的刘嘉玲上庭照,他留言表示:“在法院博物馆参观时,看到一张刘嘉玲的照片,惊呆了,真是太漂亮了。”照片摄于1993年,当时的刘嘉玲28岁,刚离开TVB的她已是影坛新贵,人气直线上升,令中国商家都相中她的名气,希望找她做代言人。不过当时刘嘉玲却与一些公司在合作上疑出现误会,最后要打官司。在中国法院博物馆内,刘嘉玲的上庭照下方写上“1993年2月9日,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嘉玲诉雅丽丝实业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公司和上海华联商厦侵犯肖像权案”,可见刘嘉玲打扮清秀,坐在原告栏。
据报道指,此为中国首宗香港人肖像权纠纷案,也是第一次有人在中国将大型销售商作为侵犯肖像权的共同被告,加上刘嘉玲请求赔偿高达100万人民币(约61万令吉)精神损失费,因此引起不少讨论。不过最终刘嘉玲撤销对第一百货与华联商厦的起诉,获得10万人民币(约6.1万令吉)赔偿的她,将赔偿金捐给希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