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照片显示Dr Jun-E Tan(左)与拿督阿都拉赛多于2025年7月3日砂拉越媒体大会(SMeC)上的现场画面。
合成照片显示Dr Jun-E Tan(左)与拿督阿都拉赛多于2025年7月3日砂拉越媒体大会(SMeC)上的现场画面。

大馬AI監管無需從零開始 應從現有法律出發

Published at Jul 03, 2025 02:01 pm
(古晋3日讯)国家主权基金研究机构(Khazanah Research Institute,KRI)研究员Dr Jun-E Tan指出,马来西亚在制定人工智能(AI)监管框架时,无需从零起草全新法律,而应着重加强和修订现有法律以应对AI发展所带来的挑战。
她今日在古晋喜来登酒店举行的2025年砂拉越媒体大会(Sarawak Media Conference, SMeC)上,发表题为“数码权利与马来西亚AI治理”的演讲时表示,尽管社会对AI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更紧迫的课题是识别当前法律中的漏洞,并做出相应修订。
“我认为,我们现有的许多法律其实已经具备一定基础,只需修订、调整即可满足新用途,因此无需一味追求从A到Z的立法过程。”
“我们应该聚焦于识别法律漏洞,从现有法律出发逐步完善。简言之,我们大家在这方面都已经很努力了。”
她补充,监管AI的工作应涵盖提升透明度、搜集AI事件的数据,并基于这些资料做出更有依据的政策决定。
Dr Jun-E Tan指出,诸如**《网络安全法案》和《数据共享法案》**等去年快速通过的法律,凸显了国家在应对数码挑战和AI安全方面的紧迫性。
上述发言是她回应砂拉越总理署副部长(企业事务及砂公关单位)拿督阿都拉赛多(Datuk Abdullah Saidol)提问时所作出的说明。阿都拉问及联邦政府是否已采纳KRI提出的AI治理建议,并了解相关部委或机构是否有与KRI合作制定法律框架。
曾参与草拟《马来西亚公司治理守则》的阿都拉也指出,AI治理与企业治理在方法上有相似之处,并提出有关AI法律执行机制的疑问,包括是否涉及修订《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甚至刑事法典。
对此,Dr Jun-E Tan回应说,KRI目前通过多个工作小组积极参与国家层级的政策制定工作,包括:
·科技创新部(MOSTI)属下的国家区块链与人工智能委员会(NBAIC)
·国家AI办公室(NAIO)下设的AI安全与标准工作小组等
她透露,首相署法律事务局(BHEUU)及数码部(KD)已表达出制定AI相关监管框架的兴趣,KRI也透过与公民社会组织合作,向这些更贴近法律机构的单位提供意见。
此外,Dr Jun-E Tan也强调,非法律性的监管机制同样重要,尤其在推动透明度提升和伦理AI主流化方面可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阿都拉建议未来可举办更具法律专业导向的论坛,探讨AI治理在刑事与民事法领域的影响,毕竟AI法律仍属新兴领域,需持续深入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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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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