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砂行动党主席兼实旦宾区国会议员暨浮罗岸区州议员张健仁今日促请砂总理阿邦佐向全砂人民给予一个合理的交代,砂政府是否二次典当砂石油天然气的权利。
张健仁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透露,日前召开的国会会议中,他于周二收到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的书面答复指国油与砂石油公司已达成协议。
张健仁质询说,若部长书面回答的内容属实,这将是砂拉越政府第二次做出重大的妥协,再次向联邦政府拱手让出砂拉越的石油与天然气权益!
张健仁指出,第一次的妥协和典当权益是发生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通过之际,当时,砂拉越把石油天然气开采权全权交给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掌管。时隔50年后的今天,砂拉越政府又再次妥协(若阿莎丽娜的答复属实),认同砂州法律对Petronas在砂拉越的石油开采发展业务,毫无影响!
“阿莎丽娜在国会答复我的提问时表示,于今年1月7日的会议上,首相安华与砂总理阿邦佐达成以下协议:
1:砂政府承认并接受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Act 144)为联邦法律,并以此作为管辖马来西亚石油业务的主要法令;
2:Petronas接受Petros(砂拉越石油公司)作为砂拉越的天然气集成商(Gas Aggregator),但不包括液化天然气(LNG);
3:Petronas及其子公司在砂拉越从事石油业务时,除了需符合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即可,无需额外再申请任何准证或遵守任何额外程序;
4:Petronas与第三方(包括Petros)在砂拉越的所有现有合作和协议仍然有效,并将持续执行;
5:国油与砂石油公司将继续维持充分合作的精神处理所有事务。
张健仁直指,在上述协议中,有两点是严重损害砂拉越的石油天然气权益,即:
一:液化天然气(LNG)仍归Petronas管辖,Petros形同虚设。
协议第(2)点规定,Petros虽可作为砂拉越的化石气体集成商(gas aggregator),但其权限却不包括液化天然气(LNG)。众所周知,LNG是砂拉越油气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若LNG不受Petros管辖,那么Petros的gas aggregator的角色形同虚设!
砂政府唯一能掌控化石气体如今只剩下液化石油气(LPG),即家用煤气。然而,LPG目前仍受到联邦政府补贴,以维持全国人民的生活成本。若未来联邦政府决定撤销补贴,LPG价格恐可能将暴增。由于LPG是联邦政府的补贴商品,即使砂拉越政府掌控LPG管辖权,但砂拉越从中获得的收入也非常有限。
二:砂州法律不适用于Petronas,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是唯一的依据
协议第(3)点更令人震惊——Petronas及其子公司在砂拉越运作时,仅需遵守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不受砂拉越州法律管辖!
已故砂拉越前首席部长阿迪南沙登(Adenan Satem)生前曾为砂拉越争取油气权益奠定法律基础,这包括《1958年石油开采法令》(Oil Mining Ordinance, 1958);《1958年砂拉越土地法典》(Sarawak Land Code, 1958)和质疑《2012年领海法令》(Territorial Sea Act, 2012)的合法性。
随着日前在国会收到阿莎丽娜的回复,张健仁质疑,阿邦佐与其砂盟政府是否竟同意放弃阿迪南之前所提出的上述砂州法律对Petronas的管辖权,如果真是如此,那阿邦佐与其政府岂不是等同推翻了阿迪南当年的斗争和努力,把捍卫砂拉越权益的法律基础彻底断送?
鉴于上述协议对砂拉越石油天然气权益的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张健仁呼吁,阿邦佐及砂拉越政府必须站出来厘清立场,并给予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
1:阿莎丽娜在国会的答复是否确切反映首相与砂总理在1月7日的会议上达致的共识?
2:如果她的答复并不属实,首相和砂总理在会议上到底达成了什么协议?
3:如果属实,为什么阿邦佐同意接受这些严重损害砂拉越油气权益的条款?
“砂拉越的石油天然气属于全砂人民,绝不能成为政治交易筹码那样被典当!阿邦佐与砂政府必须向人民交代,是否再次将砂拉越的石油天然气权益拱手让人?”
张健仁表示,本身将在下周国会提出此事,但前提是砂政府必须向前砂人民给予清楚的交代,以便他能更好在国会为砂人民争取和捍卫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