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生河外来鱼种放生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
日前巴生河外来鱼种放生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

巴生河放生活动争议延烧 水域生态关注专页吁勿种族化

Published at Feb 27, 2026 03:18 pm
针对日前巴生河外来鱼种放生视频在社交媒体引发的热议,“水域生态关注”(Jejak Air Tawar)脸书专页指出,部分网民在留言区发表带有种族色彩的言论,已偏离事件核心。

专页呼吁公众将讨论焦点回归生态保护本身,以及相关执法与追责机制,而非将课题种族化。该专页周五发文认为,外来鱼种放生活动长期以来并非涉及单一族群,而是不同背景人士都曾发生类似行为。

“问题关键在于个人行为与生态意识,而非种族或宗教身份。”

该专页也列出过往整理的案例,如下:

*在马六甲理工大学(UTeM)一带,曾有马来人士放生非洲鲶鱼的情况,且数量比例,更高过日前巴生河华裔群体放生非洲鲶鱼的数量。

*在暹罗鲶(Patin Siam)个案中,曾有华裔人士在霹雳州直落英丹(Teluk Intan)放生相关鱼种,马来人士亦曾在雪州莎阿南(Shah Alam)涉及类似行为。

*罗胡鱼(Rohu)方面,曾有华裔人士在雪州万宜(Bangi)放生;马来人士则曾在霹雳怡保(Ipoh)进行同类放生。

*孔雀鲈(Peacock Bass)方面,也曾在柔佛新山(Johor Bahru)及彭亨克劳水坝(Empangan Klau),分别出现不同族群涉及放生的案例。
马六甲理工大学(UTeM)一带,曾有马来人士放生非洲鲶鱼的情况,且数量比例,更高过日前巴生河华裔群体放生非洲鲶鱼的数量。

Jejak Air Tawar 指出,上述仅为部分个案记录,显示问题具有普遍性。该专页也提及,过去甚至有政府单位在未充分评估生态风险下进行外来鱼种放流,相关问题是在民间持续倡议下逐渐受到重视。

在执法层面,该专页认为,并不存在“只针对某一族群”的情况。过往曾展开多次针对外来鱼种买卖与持有的执法行动,包括涉及华裔业者的场所,也有针对华裔个体放生行为的调查。

然而,部分个案因证据不足、无法确认涉事者身份,或执行层面出现疏漏,导致未能完成追责。

该专页也强调,在本地鱼类保育领域,各族群皆有积极参与者,包括华裔鱼类学者与保育人士、马来保育群体,以及印裔民间人士,均在原生鱼类研究、教育与复育工作中作出贡献。

Jejak Air Tawar 认为,外来鱼种问题只是我国水域生态挑战之一,垃圾污染、工业废水排放、栖息地破坏及过度捕捞等问题,同样严重影响生态系统,需政府与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该专页呼吁公众理性讨论,若发现疑似放生活动,应劝导、教育并在必要时依法举报,而非在网络空间制造对立。“错误就是错误,不分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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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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