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对涉案女子照X光后,发现对方体内均有大量块状物体。
当局对涉案女子照X光后,发现对方体内均有大量块状物体。

2泰女吞藏海洛因机场遭拦现形 一审最重判16年

Published at Mar 02, 2026 04:24 pm
台湾海巡署侦防分署台中查缉队去年在高雄小港机场查获2名泰国籍女子,以人体夹带海洛因走私共664公克,彰化地院依共同犯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分处15年6月、16年刑期。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2日公布判决书,2名泰女与运毒集团约定每夹带一颗海洛因球入台,不分大小颗均可获得800泰铢(约100令吉)报酬。2人去年9月于泰国某酒店内塞毒及吞毒,一人将第一级毒品海洛因大颗一颗塞入肛门、吞服小颗60颗至肚内,另一人则塞入4大颗、吞50小颗。

当天下午2人抵达小港机场入境关口时,遭专案小组查获,照X光发现体内均有大量块状物体,经排出检测呈海洛因反应,估计这批毒品市价约新台币830万元(约103万令吉),约可供2.5万人吸食。

法官认为,毒品犯罪不仅是万国公罪,也是台湾法制所严禁,被告2人不思循正当途径获取财物,贪图不法利益,犯下此案,实该非难,且查扣毒品数量非少、纯度非微。

法官考量2人犯后坦承犯行,且所运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即遭查获,依共同犯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分处有期徒刑15年6月、16年,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扣案海洛因全数没收销毁。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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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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