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被告莫哈末阿辇被警方带上法庭面控。
56岁被告莫哈末阿辇被警方带上法庭面控。

新国保安承认羞辱宗教 被判监14天罚7000令吉

Published at Aug 21, 2026 04:40 pm
一名新加坡籍保安人员承认侮辱伊斯兰教罪名,被新山推事庭判处监禁14天及罚款7000令吉。

56岁被告莫哈末阿辇,周五被警方带上新山推事庭面控。

在推事A.莎尔米妮面前,被告承认罪行,被判处监禁14天及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的监禁刑期将从其被捕之日,即 8 月 18 日算起。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蓄意发表提及《古兰经》的言论,而有关言论可能会伤害任何人的宗教情感。

控状指,被告于7月30日下午约5时,从新山敦拉萨路前往明里南街的路途中,犯下以上罪行。

其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透过言语伤害他人宗教情感),一旦罪成,最高可面临1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没有聘请任何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庭请求仅判处他罚款,理由为他患有高血压,目前正处在离婚程序中,需要出庭聆审。

然而检控官埃兹兰要求法庭判处同等惩罚,因为被告的行为触及了“3R”(宗教、种族及王室)敏感课题,且事发时的录音也在社媒疯传。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乘坐电召车时发表了相关言论,随后29岁的电召车司机将双方的对话录音上传至社交媒体。

报案人随后于7月31日向警方投报。被告最终于周二下午约4时15分,在武吉查卡内环公路的苏丹依斯干达大厦区域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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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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