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的61岁法官陈嘉信再涉司法抄袭,被令提早退休。陈嘉信已依照要求提出退休申请并获批准,周五(7月31日)起生效。
据香港政府公报,关于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嘉信在撰写判词时多次出现司法抄袭的事件,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周一发布声明,宣布上述消息。
张举能说,法官审理案件的首要职责,是按照适用法律及在法庭席前提出的证据,公正地聆讯和裁决案件。履行这项职责时,法官必须独立思考,审慎考虑和处理有关争议和待决事项,然后作出裁断。法官行使独立司法判断是裁决过程的核心要素,最主要体现在其所撰写的判词及裁决理由中。
他强调,司法抄袭直接冲击上述根本要求,并令人质疑有关法官是否曾就须予裁决的争议和事项进行独立思考。因此,司法抄袭属完全不能接受的行为。
根据法例,香港高等法院及以上级别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70岁,区域法院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但可酌情延长任期。终审法院法官的任期可延长不多于两次,每次3年,高院和区院法官的任期可延长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