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指出,自本月1日扩大禁令以来,全国共录得31宗外国注册车辆违法添购RON95汽油的案件。
内贸部执法总监拿督阿兹曼指出,马来西亚汽油价格明显低于邻国是导致上述违法行为的因素之一。
他昨晚参与陆路交通局联合行动后说:“他们的理由包括,不知道哪些油站有出售RON97。”
出席者包括陆交局总监拿督艾迪。
阿兹曼指出,当局可向上述违法行为开出罚单或提控上庭。
他说,一旦罪成,个人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而罚单金额则视违法类别及涉及数额而定。
他指出,一些油站仍在进行系统配置,以全面落实禁止在自助油泵终端机使用外国信用卡及扣账卡的措施。
另一方面,艾迪说,自2025年7月1日实施外国车辆入境许可证(VEP)执法以来,陆交局已发出5984张罚单,总额达219万5000令吉。
他说,当局在位于新山的苏丹依斯干达大厦(BSI)、苏丹阿布峇卡大厦(KSAB)及福林园,一共检查8万2987辆车辆。
此外,他指出,陆交局与内贸部已在全国包括柔佛展开执法行动,重点监督和检查外国注册车辆,以确保遵守我国的补贴物品管制法律。
艾迪提到,这项战略合作也包括整合VEP系统与自动车牌识别系统(ANPR),以实现对外国车辆的实时追踪。
他说,通过这一整合机制,车辆数据包括车主资料及行驶记录可在各机构之间共享,从而提升执法效率及侦测滥用补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