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傷人罪成 罰款900或監禁兩個月

Published at Jun 09, 2025 05:19 pm
(古晋9日讯)一名女子因在夜店外袭击男子致其受伤,今日被推事庭判处罚款900令吉,或以两个月监禁代替。
现年22岁的努鲁娜迪亚阿都拉(Nurul Nadia Abdullah)在推事莎丽法法蒂玛阿祖拉(Syarifah Fatimah Azura Wan Ali)面前承认罪行,并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被控。
案发于本月1日凌晨4时,地点为古晋柏丹那路的一家夜店外。
根据案情,事发时被告与受害者之间发生争执。被告因不满争执,殴打了受害者的面部,导致其面部淤青受伤。
事后,受害者报警以展开调查并采取进一步行动。
据了解,被告的行为是由于受害者在争执中故意触碰其身体,引发了她的反击。
此案由检控官阿曼依布拉欣助理警监(ASP Arman Ibrahim)负责提控,而被告在庭上没有聘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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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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