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境局副总监诺哈兹妮。
(中)环境局副总监诺哈兹妮。

環境局副總監加控1罪 涉收逾9千修葺住家

Published at Apr 06, 2026 01:28 pm
(吉隆坡6日讯)因涉嫌收取2万1000令吉而于上周五(4月3日)在地庭面对6项控状的环境局副总监诺哈兹妮,周一(4月6日)再遭加控一项于2022年收取9110令吉用于修葺其住家的指控。

现年59岁的诺哈兹妮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诺哈兹妮在担任环境局副总监(发展)期间收取这笔款项,一名列管废料管理公司董事通过线上转账方式,把款项汇入一家她明知与其公务有关联的建筑公司银行账户。

她被指于2022年5月25日,在巴生圣淘沙花园一间银行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副检察司慕亚兹,他要求法庭沿用吉隆坡地庭在4月3日向诺哈兹妮施予的保释条件。

“若律师不反对,我也要求此案与(在吉隆坡地庭的)案件联审。”

此前,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批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为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诺哈兹妮的代表律师哈烈斯不反对控方提出的申请,并告知该案件于5月19日在吉隆坡地庭重新过堂。

控方提出的上述两项申请,皆获得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批准。

诺哈兹妮于上周五(4月3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涉嫌于4年前收取一家列管废料管理公司2万1000令吉的6项控状,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诺哈兹妮从一名明知与其公务有关联的公司董事收取上述款项,该款项是通过线上转账方式汇入其子女的银行账户。

她被指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4年7月19日,在隆市武吉免登一间银行犯罪,而在上述相同法令条文下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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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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