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否认影响一马发展公司董事局,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进行合作。
“为什么是我被指责?我并没有向董事局施压和强迫他们成立这个合作计划。”
纳吉指他相信由专业人士所组成的董事局,不会做出损害国家的决定。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则表示纳吉作为当时的财政部长,是一马发展公司的唯一股东,不能将有关决定归咎于董事局。
纳吉回答说,这并不意味着董事局就可以卸除其被信托的责任。
纳吉为他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20亿令吉资金汇入其私人银行户头案出庭自辩。
纳吉之前证实他没有检查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实际所有权,他坚称,是否与该公司建立价值10亿美元的合作伙伴关系,取决于一马发展公司董事局,而该公司的律师必须对此进行检查。
“这不是由我作为首相应做的工作。”
针对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于2009年9月26日,是以身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出席一马发展公司董事局会议,阿末阿克兰质问纳吉,指后者似乎根据刘特佐告诉他的事情,“假设”了很多事情。
根据证人证词,刘特佐当时把其手机递给时任公司董事局主席丹斯里峇基,峇基作证时表示,纳吉当时要求尽速考量上述合作,并“对此做出坚定的决定”。
纳吉否认在电话对话中做出任何指示,他只是鼓励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但强调作为董事局,当建立合资时董事局就有责任检查对方公司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