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9日讯)根据相关资格规定,中风患者经医生确诊满 6 个月,并证明存在行动不便或残疾状况(如卧床等),方可向砂拉越社会福利局申请《残疾人士身份证明卡》(Kad OKU)。
巴都林当区议员施志豪辖下、常驻砂古晋省社会福利局的资深志工庄诚德解释,由于中风患者仍有机会康复并恢复一定的身体功能,病情尚未稳定,因此在中风发生后的 6 个月内,当事人暂不具备向砂拉越社会福利局申请《残疾人士身份证明卡》的资格。
他表示,中风患者发病满6个月后是否具备申请《残疾人士身份证明卡》的资格,取决于医生的检查与诊断确认;若医生判定患者将长期面临行动不便或残疾状况,方可凭相关医疗证明来向砂拉越社会福利局提出申请。
庄诚德进一步说明,中风患者取得《残疾人士身份证明卡》后,方可向砂拉越社会福利局申请严重疾病医疗援助金;援助金的申请是否获批,将视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而定。
巴都林当区议员施志豪服务团队定于本周六(11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在京城中心(King Centre)的“天一美食之家”(Thian You Food Court)设立流动服务柜台。
本周六,巴都林当区议员施志豪团队的流动服务柜台同步提供以下服务:
(一) 协助砂拉越大专生办理《家庭月收入证明书》(Pengesahan Pendapatan Bulanan Keluarga)的签署与盖章,用于申请砂拉越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大专生推出的各项福利。
(二) 为砂拉越退休公务员提供申请 2025 年度一次性 500 令吉特别援助金(PANS)的咨询服务;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退休公务员证件及银行账户资料。
(二) 为砂拉越退休公务员提供申请 2025 年度一次性 500 令吉特别援助金(PANS)的咨询服务;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退休公务员证件及银行账户资料。
(三) 指导砂拉越民众通过 S Pay Global 电子钱包申请 “砂拉越基本需求援助金”(SKAS),申请资格须为大马联邦政府 “爱心援助金”(STR)现有受惠者。
欲知更多详情,欢迎联络施志豪服务团队:013-4881163 / 018-9605251,或联系 Patrick Tan(013-8169452)、David Chiam(016-8631638)。砂古晋省社会福利局资深志工庄诚德(Chng Seng Teck/016-869 4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