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次非法入境新加坡的中国籍男子陈光云(39岁,音译),曾因试图以贿赂换取“留新”机会而自投罗网。
他曾向一名新加坡警员行贿总额达3万6000元,却发现对方收钱不“办事”,依旧落得坐牢、鞭刑与被驱逐出境的下场。
据《联合早报》报道,不甘受骗的陈光云人在中国时越洋联络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揭发前警长索贿行为,试图以“证人”身份重返新加坡。岂料,他最终选择再次偷渡入境,于2023年因涉及斗殴案被捕,7月15日被判坐牢三年并鞭打六下。
八项控状 两项认罪四项被定罪
陈光云面对八项控状,其中两项是非法入境罪,他已认罪;至于其余四项贿赂相关控状,他虽否认但最终被定罪。
根据资料,陈早在2017年就曾因非法逗留被判监和鞭刑,之后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再入境。2019年他再次非法潜入新加坡并遭逮捕。
当时,他结识了刑事侦查局私会党取缔组驻署警长符志强,后者声称可以“协助”撤销案件,并承诺可安排他成为警方线人以留在新加坡。陈光云信以为真,先后六次支付每月3000元,共计1万8000元。
此外,他还在符志强“老板开口”名义下,额外支付了两次共1万元。贿款总额累计达3万6000元。
揭发警员索贿 自己罪责未减
尽管行贿,陈光云仍在2020年3月被判坐牢12周和鞭刑四下,同年5月再度被遣返。2021年他得知符志强因其他贪污案被调查,遂主动联络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自揭行贿内幕并表示愿意当证人。
但“助查换居留”的希望落空后,他仍执意非法重返新加坡。2022年9月他第三次潜入,最终在2023年4月因参与打架被捕。
前警长遭双重判刑
索贿警员符志强(47岁)已被判两次罪成。早前,他因协助私会党成员逃避警方执法,被判监六年半及罚款3万2500元。之后再因陈光云案的贪污罪,被判加监两年10个月及罚款3万6000元。根据报道,符志强自2020年12月起已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