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傾倒廢料  承包商罰款4千元

Published at Aug 23, 2026 03:10 pm
(斯市23日讯)一名承包商因涉嫌在鲁古村(Kampong Lugu)一处空地非法倾倒废料,在公众作出投诉后,遭汶莱摩拉县公署执照与执法组开出4000元罚款。
汶莱摩拉县公署指出,在接获公众有关非法倾倒活动的投诉后,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有关地点展开检查,并发现现场废料属于一名参与建筑翻新工程的承包商。
经调查后,有关承包商因触犯《杂项法令》第30章第12(1)(e)条及第12(1)(f)(ii)条,被当局发出罚款通知。
有关公司获给予7天期限缴清罚款。若未能在期限内缴付,案件将依据相关法令提控上庭。
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3万元罚款、监禁最高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汶莱摩拉县公署也对负责任提供相关资料的公众表示感谢,并指出公众的配合有助加强当局打击非法倾倒垃圾及废料的执法工作。
当局同时呼吁公众,如发现任何非法倾倒活动,应提供有关地点及照片,并通过执照与执法组的WhatsApp热线向当局举报,以协助执法部门采取进一步行动。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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