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女子吸毒判刑

Published at Mar 30, 2026 04:47 pm
(古晋30日讯)一名本地女子因承认吸食冰毒,今日在本地地方法院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被告Nur,31岁,在地庭法官Ling Hui Chuan面前,当庭对指控作出认罪。
根据指控,她被控违反1952年《滥用药物法》(ADB 1952,第234号法案)第15(1)(a)条,并根据同法第15条被判刑,原因是在体内摄入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及安非他命(Amphetamine)等禁用药物。
事发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下午约3时15分,当时被告在古晋警区总部毒品刑事调查科办公室被拘捕。
相关法条规定,若罪名成立,可处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长两年监禁。
案件事实显示,古晋警区毒品刑事调查科怀疑被告涉及毒品滥用活动而将其拘捕。初步尿检结果显示被告呈毒品阳性,随后砂拉越州立医院病理科的尿液样本报告证实,她对甲基苯丙胺和安非他命呈阳性。
法院同时下令,被告在服完刑期后,应接受国家反毒品局(AADK)为期两年的监管。
本案的控方由副检察官阿末福祖鲁夫提负责,而被告未委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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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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