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修正案自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已有五名新加坡人在柔佛新山因乱丢垃圾接获违规通知,其中三人将于下月在新山地庭面控。若罪成,可面临监禁、罚款或执行社区服务,包括扫街、清理沟渠及清洗公共厕所。
据悉,其中一名40岁华族男子1月14日在新山世纪花园附近乱丢饮料罐,当场被检举,将于4月1日受审。另两名38岁男子于1月3日在同一购物广场附近乱丢烟蒂,将于4月7日面控。这三人是新法生效后首批在柔佛被控的新加坡人。
今年2月,已有一名新加坡男子在吉隆坡乱丢烟蒂被控,判罚款1500令吉(约487新元)及执行四小时社区服务,在市中心扫街。
负责执行社区服务令的马来西亚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柔佛主任再纳菲迪里表示,除了即将面控的三人,另外两名新加坡人也接获违规通知,但检察总署尚未指示是否提控。他提醒,乱丢垃圾者可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判监禁,并执行不超过12小时社区服务;未履行社区服务令,罚款可增至最高1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