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一名35岁继父因对10岁继女实施身体性侵,并诱导她进行严重猥亵行为,今日遭古晋地庭判处17年监禁及20下鞭刑。
被告是一名劳工,他在法官莫斯里阿都哈密面前,承认两项修改后的控状。
根据首项修改控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并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SOACA)第16(1)条文,被控诱导14岁以下儿童进行严重猥亵行为。
控状指,被告向10岁继女展示生殖器,并要求她进行猥亵行为。
法官针对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罪行,判处被告监禁10年及8下鞭刑;同时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6(1)条文,加判额外2年监禁及2下鞭刑。
至于第二项修改控状,被告则在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并根据同一法令第14条文处罚,同时援引第16(1)条文,涉及对同一受害者实施身体性侵行为。
针对第二项罪行,法庭判处被告15年监禁及8下鞭刑,并根据第16(1)条文追加2年监禁及2下鞭刑。
法庭下令所有刑罚同时执行,自今日开始计算,因此被告最终刑罚为17年监禁及20下鞭刑。
被告于去年5月29日晚上约8时,在古晋某甘榜内犯下相关罪行。
根据案情,警方调查显示,案发当天,受害者正在浴室洗澡时,突然遭继父进入。
被告脱下自己的衣物,并强迫受害者进行猥亵行为,同时对受害者实施性侵。
受害者的继父还威胁,如果她向母亲透露事件,将会遭到殴打。受害者虽试图反抗,但因害怕遭受伤害而不敢进一步反抗。
事件发生后,受害者受到创伤,直到今年6月8日才揭发事件。
案发当天,受害者母亲被被告载往巴哥一家理发店,导致受害者独自与继父及另一名4岁幼童留在家中。
受害者母亲是在收到学校老师要求报警的讯息后,才得知事件经过。
受害者此前曾向3名朋友讲述遭遇,之后朋友告知校方老师。
此外,这名继父也因涉嫌威胁罪,被古晋推事庭判处24个月监禁。
被告承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即以暴力威胁继女,若揭发其恶行便会殴打受害者。
推事Ling Hui Chuan下令该刑罚与其他刑罚同时执行。
两宗案件分别由副检察司Chuah Kai Sheng及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迪负责控方工作,被告则没有律师代表。
根据首项修改控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并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SOACA)第16(1)条文,被控诱导14岁以下儿童进行严重猥亵行为。
控状指,被告向10岁继女展示生殖器,并要求她进行猥亵行为。
法官针对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罪行,判处被告监禁10年及8下鞭刑;同时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6(1)条文,加判额外2年监禁及2下鞭刑。
至于第二项修改控状,被告则在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并根据同一法令第14条文处罚,同时援引第16(1)条文,涉及对同一受害者实施身体性侵行为。
针对第二项罪行,法庭判处被告15年监禁及8下鞭刑,并根据第16(1)条文追加2年监禁及2下鞭刑。
法庭下令所有刑罚同时执行,自今日开始计算,因此被告最终刑罚为17年监禁及20下鞭刑。
被告于去年5月29日晚上约8时,在古晋某甘榜内犯下相关罪行。
根据案情,警方调查显示,案发当天,受害者正在浴室洗澡时,突然遭继父进入。
被告脱下自己的衣物,并强迫受害者进行猥亵行为,同时对受害者实施性侵。
受害者的继父还威胁,如果她向母亲透露事件,将会遭到殴打。受害者虽试图反抗,但因害怕遭受伤害而不敢进一步反抗。
事件发生后,受害者受到创伤,直到今年6月8日才揭发事件。
案发当天,受害者母亲被被告载往巴哥一家理发店,导致受害者独自与继父及另一名4岁幼童留在家中。
受害者母亲是在收到学校老师要求报警的讯息后,才得知事件经过。
受害者此前曾向3名朋友讲述遭遇,之后朋友告知校方老师。
此外,这名继父也因涉嫌威胁罪,被古晋推事庭判处24个月监禁。
被告承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即以暴力威胁继女,若揭发其恶行便会殴打受害者。
推事Ling Hui Chuan下令该刑罚与其他刑罚同时执行。
两宗案件分别由副检察司Chuah Kai Sheng及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迪负责控方工作,被告则没有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