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宣布发布《强制性服务素质标准(内容应用服务)》,以提升内容应用服务的可靠性、强化问责机制,并确保更有效处理客户投诉。
根据该委员会周四发布的声明,这项决定是在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展开的公众咨询结果而制定,同时废除2002年第4号决定、以2026年第2号决定取代。
“当时广泛收集产业利益相关者、服务提供商及公众,对修订旧有标准的意见。”
声明说,这项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提供电视及广播内容服务的内容应用服务供应商(CASP),包括免费电视广播(Free-To-Air)、付费电视广播及地面广播服务。
声明说,目前,全国共有34家活跃CASP将受此标准的约束。
“更新后的标准不仅着重确保服务运作,更强调用户实际获得的服务表现,尤其是在服务可用性、绩效监测及及时解决服务问题等方面。”
声明说,强化后的监管框架其中一项重点,是扩大适用范围,涵盖订阅制及非订阅制内容应用服务,同时强化投诉处理时限,并扩大涵盖范围至非账单相关投诉,通过更清晰与全面的要求提升执行效率。
声明说,标准也更重视整体服务体验及响应程度,并新增更完善的记录保存与绩效透明度要求。
“这些改善措施旨在确保客户投诉能更有效处理、服务中断问题获得更迅速应对,并确保问题解决方式合理且能被用户接受。”
声明说,通讯与服务委员会将监督CASP对相关标准的遵守情况,包括供应商必须定期提交服务素质绩效报告,并保存完整及可稽查的记录至少两年。
委员会也可稽查、抽样及服务观察,并可能公布绩效结果,以推动更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