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東兩公司亂丟垃圾 各罰500汶元

Published at Jun 28, 2026 04:36 pm
(都东28日讯)都东县公署执法人员近日向两家本地公司各开出500汶元罚单,原因是有关公司在通往都东柏嘉雅商业中心(Kompleks Berjaya Pekan Tutong)入口交界处的公共区域倾倒垃圾,抵触《杂项罪行法令》第30章第12(1)(a)条。

两家公司获给予7天期限缴付罚款。若未能在期限内缴清罚款,相关公司可能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000汶元,最高不超过1万汶元。

若属第二次或随后再犯,刑罚将提高至罚款不少于1万汶元,最高不超过3万汶元,或监禁最高12个月,或两者兼施。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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