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宋卡府合艾警局近日发文提醒马来西亚游客,现阶段大马手机应用程式内的数码驾驶执照,仍无法取代实体驾驶执照,赴泰自驾人士必须携带实体驾照或或国际驾驶许可证,以供执法人员查验。
合艾警方于周一透过官方脸书发文表示,当地执法单位将依据现行法律及规定展开执法,计划驾车进入泰国的马来西亚游客,不应仅依赖手机内的电子驾照,否则在遇到检查时,若无法出示获承认的实体证件,可能影响行程,甚至面对执法问题。
警方同时提醒驾驶人士,入境泰国后必须遵守当地交通规则,包括停车时须将车辆左侧靠近道路左侧停放,以符合泰国交通规定,避免因违规而受罚。
据了解,这项最新提醒旨在统一泰国各地执法单位的执行标准。在东盟国家尚未完成电子驾驶执照互认机制之前,马来西亚驾驶人士赴泰自驾,仍必须携带实体驾驶执照,电子驾驶执照目前并未获泰方正式承认。
泰国陆运厅5月已发函统一执法标准
泰国陆路运输厅(Department of Land Transport)早于今年5月22日已向全国执法单位发布公告,明确指出大马数码驾驶执照目前暂不受承认。
公告指出,有部分马来西亚驾驶人在接受检查时,仅通过手机应用程式展示数码驾驶执照,却无法提供实体驾照,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出现不同理解。因此,陆路运输厅特别发函,以统一全国执法标准。
根据泰国《车辆法令》第42条规定,持有获泰国政府承认国家所签发驾驶执照的人士,可依据国际协议或双边协议,在泰国合法驾驶车辆。
泰国陆路运输厅在公函中说明,根据《东盟国家相互承认国内驾驶执照协议》(Agreement on the Recognition of Domestic Driving Licenses Issued by ASEAN Countries),马来西亚驾驶人士可凭实体版国内驾驶执照在泰国驾驶。
不过,若驾驶执照资料没有英文内容,则必须同时携带英文认证文件。此外,该协议并不适用于临时驾驶执照(Temporary/Provisional Driving Licence)及学习驾驶执照(Learner’s Driving Licence)。
另一方面,驾驶人士也可依据《1949年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持有效国际驾驶许可证(IDP)在泰国驾驶,但IDP必须与本国驾驶执照一同出示,方获认可。
泰国陆路运输厅也指出,目前东盟成员国仍在讨论数码驾驶执照跨境互认机制及相关安全标准,相关制度尚未达成最终协议,因此数码驾驶执照暂时无法作为跨境驾驶的替代文件。